今天,澳洲联邦议会如期就入籍修改法案进行最后的讨论。在民众反对呼声占绝大部分主流,工党绿党NXT前所未有的团结起来联合反对情况下,现有版本的修改法案被移出参议院讨论,很快马上即将成为事实。
绿党参议员Nick McKim告诉记者说:“移民部长现在还剩下36个小时。”
工党的影子移民部长最新表示,入籍修改法案是对澳洲现代多元文化的攻击,里面的的修改内容就是为了阻止非英语母语者成为澳洲公民而设计的。他们一如既往地反对。
在上个月绿党动议将修改法案移出参议院讨论后,移民部长和总理态度都有让步,说英语要求和居住要求可以商量,并且暗地里跟NXT谈判,想着还有没有什么转机。移民部长首次让步!承认要大改入籍法案,降低英语要求!移民局被爆1/3拒签或撤签的决定被驳回!
但是,sorry,NXT反对立场非常坚定!不做墙头草,请联盟党政府重新起草入籍改革方案,现在的版本我们是不会通过的!
“Our position hasn’t changed,” he said before the return of parliament on Monday. “We can’t support it in its current form. The bill needs to be redrawn.”
NXT说我们是愿意和政府坐下来聊一聊的,但是这个入籍修改法案的反对声音实在是太大了,虽然这并不是我们一开始的计划,但是我们不能支持。
另外,工党上周还提出了一个很有建设性的要求,一旦入籍修改法案被正式移出讨论,马上恢复从2017年4月20号开始积压的入籍申请,并且按照原要求进行审理。最快下周?工党要求入籍申请尽快按原要求恢复审理!NXT反对立场不变,移民局承诺会及时通知!
提高入籍门槛短期内是行不通了,不过移民局赶人又出新招数了!
想当年澳洲的签证系统还没有那么发达,PR审理也没有那么严格, 一不小心放进来很多不该进来的人。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这些祸害现如今是赶也赶不走。
So,机智的移民部长偷偷换了一种方式,等你在境外的时候才取消PR。不是送不走吗?那就等你自己走,然后不让你回来!
这个策略最先用在摩托车党的大佬们,他们大多是PR但没入籍,有钱且赖皮,移民部长为了把他们赶出澳洲没少掉头发,例如这位政府紧急修正移民法,解决一个签证"顽疾"!两年内3次被取消签证,这人居然还留在澳洲...澳媒获知已经有将近10个类似的罪犯在境外被取消了PR。
移民局正在继续对给澳洲安全构成威胁的人采取更积极的行动。
另外众所周知,外交部长有权取消澳洲公民的护照以阻止他们出境参与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入境澳洲。但比较少人知道的是可以用同样的理由取消PR。移民局拒绝透露相关政策的细节和数字,只是说确实与情报机构密切合作,取消对澳洲有安全风险的非公民的签证,无论他们是在境内还是境外。
如果在境外被取消护照,可以通过一次性文件回到澳洲,但如果境外被取消PR,就别想回来了。
还有入籍18年被翻旧账,取消国籍的!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1986年16岁首次进入澳洲,1989年拿到PR,1999年成为澳洲公民,距今入籍18年,
Karina Maya Steiner Eidson→原名
主人公的出生名和合法名都叫Karina Maya Steiner Eidson(以下简称Karina),但是她在澳洲期间使用的名字,就引发了一个long long long story...
Sharon Leigh Gregory→入境并申请了六次签证
首次进入时她用的是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名字,Sharon Leigh Gregory(以下简称Sharon),而且出生日期也不一样。
原来,当年他们全家来澳洲是为了躲难。她父亲1985年在美国犯了严重的毒品相关罪行,在保释期间带着一家老小逃到了澳洲。在父母的指示下( “at the behest” )Karina改成了Sharon这个假名字,并且之后六次申请旅游签,都是用的假名字。
Sharon Leigh McDonald→移民并入籍
直到她20岁左右嫁给了澳洲当地人后随夫姓,又改了一次名字,叫Sharon Leigh McDonald,而这个名字也是她1989年通过配偶移民获得PR的名字。同样的名字,她在1992年获得澳洲居民返回签证(Resident Return visa)并申请澳洲国籍。
在公民申请中,她继续使用假名字和假出生日期,父母身份背景也不真实,她在1997年12月被判轻量的贩毒罪但没有记录在案,申请时也没有提及。
在那个数据记录还不完善信息检索还没有那么先进的年代,这位大姐的签证和PR都蒙混过关了,最终1999年成为澳洲公民。
所谓做贼的人就是心虚啊,她入籍后还是不安心,怕黑历史被揭发。又正所谓天网恢恢肥而不腻,哦不,是疏而不漏,12年后的2011年,她隐瞒多年的过往还是被发现了。
联邦警察和移民局查到了他们全家当年“欺瞒进入澳洲”的信息。Karina收到三项指控,包括违反《澳洲公民法》Section 50。(《澳洲公民法》Section 50规定,如果某人有意在某一项材料中作出虚假或者误导的陈述,属于违法行为,最高可判处12月的监禁。)
名字生日父母背景犯罪记录全部都是假的,Karina并不冤枉。但是法庭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没有给她定罪,只判了2年的守行为( “good behavior” bond),又
但是,入籍法说这已经足够让移民部长行使取消公民身份的权力了!于是,Karina 18年的澳洲公民身份被取消了。
这次AAT站在了移民部长这一边,支持取消Karina公民身份的决定。理由是她在入籍申请中造假并不是一个单独的事件,在之前9次申请签证的任何一个过程中,她都有机会说出身份造假的事实,但她选择长时间的隐瞒,直到被发现。
那么她的PR有没有可能也被取消呢?
AAT认为她虽然有犯过罪,但是情节并不严重,不太可能会因有重大犯罪记录,无法通过品格测试,而被取消PR。
其实这个故事最大的警示并不是身份造假被取消国籍,而是假的真不了,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该被发现的还是被发现了,所以我们还是做个守法的小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