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扒在中澳,关系破裂后钱都咋分了


不明真相吃瓜群众最喜欢看这种一天一爆料的家庭伦理狗血剧了,王宝强离婚,越来越有演变成撕逼大战的趋势。


通常离婚都绕不开财产孩子两个问题,更何况是身家丰厚的明星。

“哇塞,他十几栋别墅怎么分,法拉利劳斯莱斯谁开走啊?”

“人家财产怎么分,也不会分给你,跟你有半毛钱关系”

“盒盒,我就关心下人家,毕竟认识嘛”


跟围观群众YY的一样,王宝强发完离婚声明后,周一就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王宝强的财产有多少,估计他自己一时半会也算不清楚。在2015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中,王宝强以2600万的收入,排在第71位。再加上前几年的收入,以及各种投资和名下公司的收入,宝宝的财产只有一亿?肯定是算少了!



那么这庞大的财产到底怎么分呢?


1、出轨原则上并不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很多人觉得马蓉婚内出轨,有错在先,双方的财产应该一个子都不分给她,净身出户。但是在中国,只有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并没有所谓的通奸罪。


也就是说马蓉出轨原则上并不会影响她平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如果能够证明马蓉重婚,或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王宝强能够请求损害赔偿。少分甚至不分,由法院判决的,但是举证方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


曾经在李阳离婚案中,担任其前妻KIM的代理律师、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戚连峰表示,舆论对马蓉的批判在法律上来说并没有任何作用。


想要证明其出轨,王宝强方需要提供包括照片、录像、邮件或短信等证据证明马蓉的婚外情。如果证据充分,一旦法院认定了一方在婚姻有过错行为,财产分割方面会有一定倾斜,但倾斜度不会太大。



2、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少分或不分。

昨天其工作室发布声明,证实王宝强已经发起诉讼,并且借款交费。其中“借款交费”四个字引起了很多讨论。


有网友解释提起诉讼后,法院立即冻结了双方的共同财产,所以宝宝才没有钱付费。但是有律师表示法院冻结的是主要财产,不会冻结现金流,一般起诉时的立案费还是有的。


有网友猜测:身家上亿的宝宝居然付不起20多万的诉讼费,是不是马蓉做了什么手脚,转移双方的共同财产。


在起诉时,王宝强方也明确表明:“马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仅与其经纪人宋磊发生婚外不正当两性关系,更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破坏家庭伤害家人的恶劣行为,致使双方感情彻底破裂。”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3、马蓉在北京宝亿嵘影业股份变为0%,她就分不到钱?

虽然在今年三四月份,王宝强的公司宝亿嵘影业曾发生过两次股权转让,王宝强成为公司唯一自然人股东。很多人都认为这是王宝强一早就发现马蓉出轨的证明。


但是律师表示,股权仍在王宝强名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奢侈品名牌包怎么算?

王宝强疼老婆人尽皆知,他曾经说过:“我老婆长这么漂亮还嫁给我,所以我一定要对她好!” 结果,就是。。。


一般个人专用的物品是属于归个人所有。律师认为法院有较大可能将这些物品判给马蓉,但因为这些财产基本上都属于奢侈品,按照公平原则,马蓉可能需要向王宝强支付一定补偿金。


这件事情最终结果如何,看来群众要继续边吃瓜边等了。



当然,出轨...小三...离婚...打官司...分财产...抢抚养权,这类戏码并不只在中国出现。


前两天SMH就报道:澳洲华人夫妇离婚,争夺高达2亿澳元的财产!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

54岁的洪先生和60岁的曹女士,都是在上世纪80年代移民澳洲,两人于1996年结婚,目前有3个孩都已经成年,其中两个孩子是曹女士与前夫所生。


20年婚姻亮红灯的原因,又是因为--小三。在2014-15年间,曹女士发现自己的先生在外面包养情妇,还给她买了一间简直不菲的公寓,意图金屋藏娇。


于是曹女士就提出了离婚。但是事情还没完,离婚后洪先生试图将曹女士和她与前夫所生的两个孩子驱逐出家族企业。


曹女士为了阻止曹先生的行为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居然发现洪先生的兄弟企图夺权,控制公司。。。接着洪先生反过来要求法院冻结财产,将案件从联邦法庭转移到家庭法庭。。。曹女士又上诉。。。就这样来来回回,这件事到现在还没有结果!


哦忘记说了,两人澳洲及海外财产共计2亿澳币,其中2700万在澳洲。



在澳洲,关系破裂后财产要怎么分呢?

与中国不同,澳洲没有所谓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澳洲家庭法院分割夫妻财产时具有自由裁定权。婚前夫妻各方原有的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共同的财产,在离婚时,都会成为法院裁决财产分配的基础。


在财产分割上,一般来说能总结为4个步骤,不是简单的对半分:


第一步:法庭确认双方加起来的个人财产有多少

双方需要把自己的财产及债务列出来,让法庭确认双方的总财产有多少。一般来说,个人财产包括,房子,股票,生意,家具,汽车,股东,银行存款等等。债务一般包括,房贷,车贷,信用卡或其他借款等等


无论在哪里的个人财产都需要向法院披露,所以在国内的也是需要的。万一控辩双方其中有一方没有按照实际的财产数目向法院披露,而对方又找到该财产的证据向法庭作出陈述,会让其处于非常不利的状况。


资产总值减去债务,这个净值就是法官用于财产分配的基础,如果双方就某一财产的价值没能达成协议,一般都会安排专家估价,然后,再由法庭决定。


第二步:审视双方对这段婚姻的付出

一般来说,会考虑以下几点:

1. 财产付出:财产付出一般是指薪水,在进入该婚姻时各方拥有的财产,或博彩所得等等;

2. 作为父母照顾小孩:作为父母照顾小孩一般指的是双方对照顾孩子的付出,例如送他们上学,监督他们做作业,花时间陪伴小孩等。

注:法律上,当一个家长在家全职照顾小孩,而另外一个在全职工作时,法庭一般会把双方的付出画上一个等号。因为在法官看来,一个家长在家里的付出才会让另外一方能够全职的去外面工作,获取上报的薪水;

3. 家务劳动:家务劳动一般指对于家庭劳务的付出,如洗碗,吸尘,打扫卫生等;

4. 其他非财产付出:例如自己修葺房子让房子升值等


第三步:未来实际需要

重点考虑以下几点:

1.年龄

2.健康状况

3.收入,财产或其他资源

4.是否能找到工作

5.是否需要照顾18岁以下小孩,及照顾小孩需要的付出

6.是否需要在照顾小孩同时出外工作

7.确认双方都能够有一个合理的生活水平

8.婚姻长度

9.是否有一方需要为房子做经常性维护影响收入,尤其是比较古旧的房子

10.是否有一方特别弱势,需要保护


法庭在确认双方的实际需要后,会决定每一项需要的资金。


第四步:公平合理判决

基于上面三步,家庭法庭会对双方财产分配做出判决,尽量遵守公平和合理的原则进行分配。


《澳大利亚1975家庭法》遵循无过错离婚原则,申请离婚只需要证明婚姻已不可挽回地破裂了,并不需要证明自己或者对方有过错。


和中国类似,如果因为一方出轨而离婚,几乎不会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上产生影响。

除非能够证明一方的出轨对其在家庭中的贡献或者对另一方的未来生活实际需求造成影响。如果出轨方在第三者身上花费了很多钱,另一方有权申请赔偿。


中国和澳洲,关系破裂财产分割问题,今天就分享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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